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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3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教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将于第11周、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主要是系部自查阶段和学院检查阶段。

  (一)系部自查阶段:第11周(117-1111日)

1、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管理

各系、部对课程开设、教学进度、计划执行、调停课、教学纪律遵守、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要针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试卷以及本学期教师教案撰写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上述检查结果提出检查办法,在自查材料中予以反映。

2)对影响教学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各教学单位要利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对影响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的内外部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对于内部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时间表,对于外部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听课、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对教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学院检查阶段:第12周(1114-1118日)

1、检查内容

学院将成立以院长白克义为组长、副院长景天时为副组长、教务处、督导委员会、学生处、人事处、后勤处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各系部教学运行情况一一进行检查,除听取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外,重点要听取各教学单位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汇总各方面意见并向院务会做专题汇报,切实解决相关问题,并形成相关制度规定。

与此同时,督导委将向各系部反馈听课情况。

   2、检查方式

     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3、具体时间安排

系部

检查时间

化学工程系

1115

900-1100

机电动力与信息工程系

14.30-1630

人文社科系

1116

900-1100

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

1430-1630

管理与经济系

1117

900-1100

矿业工程系

1430-1630

土木工程系

1118

900-1100

基础课部

1430-1630

    二、工作要求

1、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院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自查,请各单位精心组织,按检查内容逐项自查,认真实施,确保工作实效,同时形成文字综述材料。自查工作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简洁明了,有相关数据材料做支撑。

2、各教学单位于1114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座谈会记录、学生所填《教学信息反馈表》以及各项内容的数据支撑材料等信息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马林林处。

3、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梳理、发现影响教学工作开展的各种突出问题,并敦促其得到解决。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梳理,并能畅所欲言,对学院建设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听课记录与评价表》

2、《座谈会记录表》

3、《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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