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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征入伍学生办理学籍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24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办公厅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学生应征入伍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退伍后继续上学的应办理退伍复学手续。“保留学籍的期限是退役后两年。退役后两年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校不再保留其学籍;考入军队院校深造,毕业后提干的,其学籍自行取消”。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保留学籍手续,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2016级新生入伍

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二)在校生入伍

1.本人提出保留学籍书面申请,所在系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2.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如入伍通知书未下达,可由当地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入伍证明原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并按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审核。

二、退伍学生复学及入学手续,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退伍入学20132014年参军未入学学生)

学生提供《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录取通知书》

(二)在校生退伍复学

1.本人提出退伍复学书面申请,所在系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2.本人提供《复员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生退伍复学申请表》并按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审核。

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收取并审核以上材料,为其办理学籍手续。请应征入伍的学生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为其保留学籍。以便学生退伍后顺利办理复学手续。

办理地点:A1-203

联系电话:0951-5181006

联系人:李小娅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生退伍复学申请表》

 

 

                                    教务处

                                201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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